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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专业找人寻人公司:家庭情况调查报告范例6篇

发布时间:2024-03-15 人看过

  家庭情况调查报告范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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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州市荷花镇家庭暴力情况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的主题

  家庭暴力从其字面来看,其发生的环境是私密的家庭环境中,家庭暴力呈现出一定的隐蔽性和周期性,因而公权力对于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保护在介入方面存在一定的困难,加之立法的滞后,对于家庭暴力的法律规制一直不够完善。为了减少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保护受害者免遭家庭暴力的伤害,很多国家都出台了有关法律来解决家庭暴力问题。随着我们国家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我们国家在2016年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这也是我们国家首部专门针对家庭暴力法律规制的部门法律,在该部法律中明确提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对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起到了很好的保护作用,但由于是初次规定,依然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需要在今后的立法中进一步的明确。

  二、调查的时间

  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1日

  三、调查人员

  高州市荷花镇部分村庄妇女

  四、调查地点

  高州市荷花镇

  五、调查的过程

  首先,到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荷花镇农村妇女的数量,通过在荷花镇相关职能部门处实践工作,社区座谈、问卷调查、上门约访等方式就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调查。其次,到相关司法部门,了解有关家庭暴力的案件信息。最后,通过调查问卷的形式,对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情况进行调查。

  (一)家庭暴力的基本情况

  通过在荷花镇及辖区居民了解、社区座谈、问卷调查、上门约访等方式就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调查。一是有歧视倾向的恶性辱骂,经常批评或诋毁使其在众人面前难堪的有68人;二是受到伴侣经济控制的有12人;三是利用发怒或“发脾气”要挟你去做他要你做的事情有73人;四是不允许跟亲人或朋友交往,或恶意攻击你的家人或朋友的44人;五是遭遇肉体暴力现象较为严重,其中冲突中遭殴打的有36人;六是毁坏个人财产或乱仍东西的有83人;七是威胁伤害你,你的孩子,宠物,家庭成员,朋友或他自己的有22人;八是逼迫你在不情愿的情况下与他发生性行为的有19人。

  (二)家庭暴力的主要特点

  通过调查,我们发现由于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的内部,受害者往往无力或不愿公开,加之公众的漠视和司法机关的介入不够,从而使家庭暴力与发生在社会上的暴力相比更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持久性。主要表现为以下五大特点:

  1.家庭暴力的家庭性和违法性

  家庭性是指暴力行为发生在具有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正是家庭成员之间的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使得家庭成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具有隐蔽的特点,也使得人们对于家庭暴力的态度同对于其他暴力行为的态度具有很大的不同。有人认为,如果是出于合理的目的和动机,对家庭成员实施的暴力不属于家庭暴力犯罪。比如丈夫因为妻子的婚外恋而对妻子的毒打,父母出于教育的目的而对子女的肉体惩罚等。但是这是一种误解,我们反对家庭暴力,是因为暴力行为本身侵害了家庭成员的生命,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的各种矛盾和冲突,可以通过不同的手段来进行解决和救济,但是决不能诉诸暴力的手段,否则就具有违法性。

  2.施暴者多为丈夫

  根据我们调查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以上是女性。

  3.家庭暴力具有隐蔽性

  从调调查情况看,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家丑不可外扬”,如果反映到司法机关,会使家庭矛盾激化,影响婚姻和家庭的稳定,因而受害者大多采取忍耐态度。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行为除杀人和重伤外,司法机关大多作为自诉案件处理,采取“不告不理”的做法。因此,家庭暴力案件中,真正由司法机关介入处理的较少。

  4.家庭暴力具有持久性

  通过对已暴露的家庭暴力进行分析,我们能够发现这类案件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暴力实施的时间上具有持久性。由于受害者对家庭暴力无力反抗或不愿公开,导致实施暴力行为者更加为所欲为,长时间地对受害者施暴。

  六、调查后的思考

  (一)家庭暴力的危害

  1.家庭暴力侵犯妇女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因男性体力上的优势,家庭暴力一旦发生,轻则表皮红肿发青,重则致残、重伤,甚至是闹出人命,严重损伤妇女的身体健康。身体上的损伤是外在的,家庭暴力还伴随着对妇女的精神摧残,精神的创伤往往比身体上的创伤更难以愈合,遭受暴力的妇女长期生活在恐怖、紧张的气氛中,心里充满了恐惧与悲哀,在一定程度上丧失自信和自尊,导致心情抑郁或精神分裂。在找不到正当的解脱途径的情况下,她们只好采取回娘家、出走,甚至自杀等消极反抗方式。

  2.家庭暴力破坏婚姻家庭。美满幸福的婚姻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是建立在沟通协调基础上。家庭矛盾一旦演变成家庭暴力,这种和谐也就失去了平衡,双方关系转变成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关系,夫妻感情必然会出现裂痕,即使受害妇女可能还爱着丈夫,但是她们最容易想到和选择的方式就是通过离婚来摆脱家庭暴力。因此,家庭暴力是导致离婚的重要原因之一。

  3.家庭暴力严重危害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家庭暴力时常被人们认为是“两口子”的事而坐视不管,但事实上因家庭暴力导致妻子伤残或死亡的事件屡见不鲜,这本身就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受害者来说,当虐待超过了她们肉体、精神的承受能力时, 她们不懂得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采取“以牙还牙、以暴制暴”报复手段,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从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变成了害人者。有资料表明:我国五成以上的女性犯人是因为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而走上犯罪道路的。另一方面,妇女作为社会中的一员,也是物质生活的创造者。庭暴力不仅严重侵害了受害妇女的人身权利,而且影响了她们参与社会生产的积极性,从这个意义上讲,也直接间接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4.家庭暴力不利于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在一个充满暴力、充斥吵骂、怨恨和悲愤的家庭中成长的子女,其生理、心灵上必然会受到较大的伤害, 大多数患有恐惧、焦虑、孤独、自卑、不相信任何人等心理障碍,对家庭和婚姻缺乏安全感,对父母失去尊敬,影响其学习生活。长大后有暴力倾向的比其他孩子比例要高的多,有的甚至会有厌世心理,结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目前未成年人犯罪率不断上升,这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二)家庭暴力的原因

  在调查问卷中,我们经过认真分析后认为产生家庭暴力大致有以下原因:

  1.没有经济地位是产生家庭暴力的主要原因。女人没有了经济地位,就成为男人的附属,男人在家庭中就有了绝对的权威,这种没有制约的权利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膨胀,男人为金钱而困惑,而把更多的不快发泄给女人。因为女人没有为其直接创造价值,而女人在社会生活中为孩子,为丈夫,为家庭同样也尽到了抚养,赡养的义务,女人也感觉不公平,于是处理不好两者的矛盾就会发生家庭暴力。

  2.大男子主义加上女人的软弱是产生家庭暴力的重要原因。在传统的家庭教育中,男人是一家之主,封建的“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观念根深蒂固,男人不可动摇的地位滋长了男人的霸气。女人的软弱,体现在几个方面:在家庭中缺少决策意识;封建的男尊女卑意识;整天忙于家务不愿参与社会的意识;对男人的错误经常采取迁就的方法。久而久之,男人的大男子意识加上女人的软弱给家庭暴力提供了一个滋生的土壤。

  3社会环境的污染是产生家庭暴力的外部原因。一些人由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而失去道德伦理,贪图享乐,追求金钱和美色,在外包“二奶”,养情妇,对婚姻和家庭毫无责任感,最终导致夫妻关系恶化,反目成仇。

  4.基层社会防范控制乏力。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私事,他人不好干预也难以解决,即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致使家庭暴力的施暴者很少得到制裁,从而助长了家庭暴力事件的增长。

  七、调查后的建议

  家庭暴力是一个社会问题,要从根本上制止和消除家庭暴力,必须全社会共同努力,提高认识,加大措施,完善立法,形成有效机制和网络,才可达到标本兼治。

  (一)加大《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广大妇女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保护意识,并能用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在社会中有弘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爱”的精神,在社会的大舞台中不断地提升在家庭中的地位。

  家庭情况调查报告范文2

  关键词:小学高年级;家庭生涯教育;建议

  家庭是个性化生涯指导的重要场所。家长能更有针对性地帮助孩子发现自我,引导孩子正确认识自我,并针对自我人格特质清晰生涯发展方向和路径。家长从事的职业、对职业的态度和职业价值观,对孩子生涯发展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小学高年级学生处于青春早期,自我意识开始萌发并日益增强,对成长与独立的渴望,正是其描摹、规划未来的大好时机,也是引导其发展、给予其方法指导的关键期。为了解处于青少年早期的家庭对生涯教育的认知及实践现状,以便有针对性地指导家长开展生涯教育,2014年9-10月间,北京教育学院宣武分院联合西城区妇女联合会,在区内小学高年级学生家庭中开展了调研。

  一、调查的基本情况

  调查采用问卷调查和访谈两种形式进行。问卷调查采取分类整群抽样的方式,选取区内3所不同规模学校的小学5、6年级学生家长作为调查对象,通过学校下发并回收。发放问卷320份,回收有效问卷299份,问卷有效率93.4%。[1]我们还通过家长教师协会(家长委员会)与30余位家长进行了群体访谈,先后与参与调查学校的9位德育干部和班主任进行了个别访谈。调查问卷及访谈题目由专门从事德育和家庭教育研究的人员设计,并在预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修改与施测,确保了问卷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调查结果使用SPSS分析软件进行统计与分析。

  调查问卷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学生及其家长的基本情况;第二部分围绕家庭教育的基本情况,父母对家庭教育、特别是对生涯教育的认知情况,家庭开展生涯教育的基本情况及需求等方面设计。题目类型为选择题、程度判断选择题及综合题。访谈题目与问卷内容相关,是对问卷中相关问题的深化和原因探析。

  被调查的299名学生家长中,5年级学生家长184人,占61.5%;6年级学生家长115人,占38.5%。男生家长155人,占51.8%;女生家长144人,占48.2%。填答问卷者64.2%为学生的母亲,33.3%为学生的父亲。

  [1] 如无特殊说明,文中使用的百分比均为有效百分比。

  超过60%的被调查家长拥有大专或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父母的学历水平差别不显著(见图1)。被调查家长中“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行业工作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最高(见图2)。一半家庭的月经济收入在5000――12000元之间。贫困家庭占总数的5.1%。高收入家庭(月收入20000元以上)占11.2%。家庭结构以三口之家和三代及以上人员共同生活的家庭为主,两者的数据百分比分别为64.2%和25.1%,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背景家庭占10.7%。(见图3)对比以往调查数据形成的区域常模,学生家庭结构状况、家长受教育程度和家庭经济状况与常模相近。

  二、调查的主要结论

  (一)对于生涯和生涯教育概念的理解存在较大差异

  1.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能够比较准确地理解生涯

  调查结果显示,将生涯等同于“职业生涯”的只有51人,占被调查人数的17.1%。绝大多数的被调查者认为生涯主要是指生活、生命、生存等,或指过什么样的生活。持这种主张的人多数认为生涯中包含职业生涯,但含义更广。例如,有的家长认为:“生涯真的是多方面的,生活,学习,工作无所不在。”生涯指“生活质量、生命质量”。“生涯包括职业生涯,主要指人生生涯,如何生活,选择何种生活方式、生活态度等。”“生涯就是过程,在过程中付出努力,赢得自信,获得收获。”这些对生涯的认知不仅比较准确地把握了生涯的特征,也透射出一些对生涯意义和价值的理解。

  2.多数被调查者不了解生涯教育

  “听说过”生涯教育被调查者仅有68人,占23.5%;221人“没听说过”,占76.5%。生涯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理念,是1972年美国教育总署原助理署长沃兴顿( R. M. Worthington)在东京演说时正式提出的。“生涯教育是改变所有教育系统,以求造福全民的革命,它强调所有教育的经验、课程、教学及咨询辅导,是为个人将来经济独立、自我实现及敬业乐群生涯的预备,它通过改善职业选择的技巧与获得职业技能的方式,提高教育的功能,使每位学生能享受成功及美满的生涯。”[1]生涯教育进入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只是近些年的事儿,多数家长“没听说过”也是正常的。

  (二)对于生涯教育内涵的理解及重视程度存在差异

  1.家长更关注引导孩子认识自我的教育

  问卷设定了兴趣、性格、能力、价值观等认识自我的基本点,采用5等级“需要程度”选择的方式了解家长对引导孩子认识自我的态度,结果显示,家长普遍重视引导孩子认识自我,尤其重视“帮助孩子了解自己的能力”。(见图表4)且多数家长认为自己“很了解孩子的优势与不足”,比例达57.2%,另有38.7%的家长认为自己“了解孩子的优势与不足”。

  2.家长比较忽视引导孩子关注社会和思考未来

  问卷设计了一些关于关注社会及孩子未来发展的问题,除了“孩子需要参加职业体验和多种社会实践的机会”一题选择“非常需要”的比例为37.8%外,其他问题此选项的比例几乎都是所有问题中最低的。其中,认为“非常需要”“经常与孩子讨论未来的发展”的百分比为22.7%,而认为孩子“非常需要”“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的有效百分比为61.1%,两者相差近40.0%。可见,家长在家庭教育中更重视的主要是学生的学习。

  (三)更关注孩子学习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的发展

  被调查家长认为“独立解决问题能力”对孩子未来的发展最重要,百分比高达49.0%;其次是“人际交往能力”,占26.0%;而排在其后的“团队合作能力”、“学习能力”、“自理能力”、“爱的能力”等选项的最高百分比仅为7.3%。(见图5)

  在对培养孩子能力的态度的调查中,被调查家长选择比例最高的分别体现在与学习相关的学习方法、时间管理和学习习惯、独立性等方面,其次是与孩子自我发展相关的心理健康教育方面,而与家庭生活及学生今后生活相关的能力,如让自己生活得更充实、更好地使用零花钱等,选择的比例则明显不高。

  (四)家长的生涯信念和职业价值观比较积极、正向

  家长的生涯信念比较积极,能够比较客观地看待成绩和未来、目标和动力、社会关系和工作岗位等之间的关系。例如,半数家长不认为“现在的成绩不好,以后很难有好的发展”,近90%的家长认为“孩子有目标,学习就有动力了。”73.3%的家长不赞同“家里有关系,就能给孩子找到好工作”。84.2%的家长能够客观地看到社会发展太快,现在的规划只能是个大致的方向。但是,调查也显示,多数家长担心会为孩子的发展做出错误的决定,这一比例达到70.3%。因而,多数家长会让孩子在个人发展方面多听老师的意见,93.7%的家长会“指导孩子寻求成人的帮助”。

  在“您认为理想的工作应该是什么样”的这一了解家长职业价值观的调查中,百分比最高的为“自己感兴趣”,达到74.9%,占被调查家长总数的3/4。其次依次为“稳定”、“收入高”和“为社会做贡献”、“社会地位高”。(见图6)家长在“对孩子未来发展影响最大的因素”的选择中比较集中在“个人能力”、“个人努力”这些主观可控的因素,有1/3的人认为“社会环境”和“人脉关系”也是重要的影响因素。(见图表7)这些生涯价值观及生涯信念会对孩子发生影响。

  (五)家庭生涯教育大多处于无意识状态

  1/3的家长平时最关心孩子的“学习成绩与学习能力”,关注孩子品德状况和心理健康的比例较低(见图8)。有85.7%的家长引导孩子设想过未来,其中,有11.5% 的“有了比较明确的发展目标”,57.5%的“只有一个大致设想”,31.0%的“没有结果”;而认为“孩子太小,还用不着”和“社会变化太快,设想了也没用”的占12.3%。而在引导孩子设想未来时,家长主要思考的是引导孩子做什么样的人、发展什么兴趣爱好和从事什么职业,对于今后生活方面的引导,诸如选择什么样的家庭生活、爱人等方面则不关注。(见图表9)现实生活中,“经常带孩子了解、体检不同职业”的家庭为25.6%,乐于引导孩子欣赏高雅音乐的比例为29.5%,带孩子参观博物馆、艺术馆的占45.1%。这些都是发展孩子兴趣、引导孩子关注社会,进行生涯教育的重要内容。可见,家长在对孩子进行教育时比较随性,没有清晰、一贯的理念和思路。

  三、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家庭情况调查报告范文3

  1城市贫困居民现状及其特点

  1.1现状

  改革开放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对城镇居民采取供给制度,城镇居民总体生活水平虽不算太高,但较为稳定。城镇贫困人员主要是“三无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赡养人或扶养人),由于数量少,政府能较好地解决。改革开放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入,贫困人口的数量开始逐年增多,1997年达到281万人,2000年达到402万人,2003年已达到2053.6万人。近几年国家在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同时,也加大了对解决城市贫困问题的力度,但是效果并不显著。

  据国家统计局城调总队抽样调查显示,1996年全国城市贫困率为4.2%,近几年的城市贫困发生率基本为6%-8%,而20*年

  我国城市贫困率为5.3%。城市贫困发生率有下降趋势,但仍大大高于十年前水平。

  1.2特点

  分析20*年几个省市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状况的问卷调查可以看出其以下特点:

  1.不同类型区域与城市的贫困程度差异较大

  20*年东南沿海地区的低保户占总户数的比例平均为4.75%,低保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平均为4.18%,而东北地区低保户占总户数的比例平均为10.5%,低保人口数占总人口数的比例平均为9.1%。20*年的低保平均水平为203.6元,东北地区为143.1元,明显低于平均水平,而东南沿海地区为221.5,高于平均水平。显然,东北老工业基地的贫困程度较东南沿海比较发达的地区更为严重。这一现象产生的原因主要与区域经济结构特征和城市经济的综合发展水平有关。

  2.城镇贫困问题有适当程度的缓解

  近几年的城镇贫困发生率基本在6%-8%,而20*年的这一数字下降到5.3%,贫困问题有适当程度的缓解,这得益与我国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计划的多年累积效应。近几年来,我国不但致力于解决农村贫困人口问题,而且也更加关注城市贫困群体,相继建立和完善各种社会保障制度,健全社会救助计划。

  2致贫原因分析

  家庭情况调查报告范文4

  除了以上较极端的家庭负面影响外,还由于文化或素质的原因,家庭对孩子们仍有着特别多的负面影响。

  如家长关心,爱孩子,更是望子成龙。他们可以为孩子而砸锅卖铁,但他们自己却过着沉迷或消极的生活。他们或许会以分数至高,或许会老子唯大,或许会棍棒教育,看起来他们是在关心学生。老师为了帮着家长维护点尊严,也不得不昧着良心说学生的不是,教孩子如何的尊重父母。面对这样的家长,我们是否也应该对他们说不?是否也应该给他们上一堂“生命平等”的课呢?

  再如另一些家长对孩子的成长,对孩子的成才也特别关心,但他们关注的是结果,而非过程。因为他们或许因为工作忙,或许为给孩子挣学杂费而外出打工,他们把孩子(也把希望)寄托给了学校,寄托给了老师。面对这少亲情,少联系,少配合的教育,不管孩子遇到什么事,可都得由老师来担着。这老师已不是老师了,老师兼慈母也就产生了。

  与上相反的可能就是为了孩子可以包揽孩子的吃喝穿睡,孩子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或许还会配着手机,或许还会揣着大把钱财。这样,天真的孩子们也就有了:他(她)们今天有一件新衣服,我明天要买一件更好看的;他(她)们今天花了二元钱请客,我马上用五元钱请客。什么自己的事自己做,什么勤俭节约,什么艰苦朴素,在他(她)们眼里可是笑话,“瓜”一个。这爱孩子不当也需教师来化解。

  家庭情况调查报告范文5

  目前我国相关司法解释已经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进行了规定,各地也在实践中探索着这一制度。但是,从这些规定也可以看出,我国并没有建立完善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制度。各个部门都针对本部门的具体情况作出了规定,但整体上没有衔接,缺乏完整的梳理与清晰地系统。社会调查主体规定得比较笼统,而且缺少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的统一规定。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和作用在我国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中规定得也不完善。法律以及司法解释规定得抽象和不完善导致了实践中司法部门在实施社会调查时的不统一。

  目前,结合我国实际建立统一、规范的社会调查制度已成为必然趋势,笔者认为其核心问题主要有:

  一、社会调查报告的性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证据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具有关联性,而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是犯罪人的背景材料和接受帮教的条件,并没有证明犯罪事实本身。因此我们认为社会调查报告不是证据,控辩双方也不能在法庭上对其加以质证。但如果公检法机关发现律师和委托的社会调查员提交的社会调查报告有比较大的分歧,则可以另行委托其他社会调查员进行社会调查并提交报告。社会调查报告是经过调查后作出的书面报告,是司法机关作出决定或者裁判的重要参考因素,其应该具有准法律文书的性质。随着社会调查制度在我国的不断发展与成熟,应该制定出规范社会调查报告的统一格式和必备内容。

  二、进行社会调查的主体

  1.社会调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社会调查主体是通过走访相关人员、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生活、学习、社区以及其他关系所在地等进行实地调查,从而掌握该未成年人的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并作出书面社会调查报告的人。因此其必须满足三个方面的要求:应当对未成年人涉嫌犯罪的情况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应当有充足的时间进行社会调查工作;应当具有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

  2.社会调查主体的范围。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未成年人的律师无论是从自身条件还是从为未成年人辩护需要的角度看都应当进行社会调查,并向司法机关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但为避免律师只是从对未成年人有利的角度提交报告而出现报告不准确和不全面的情况,公检法部门作为未成年人司法程序中的控诉方和裁判者,也应当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背景情况。依照我国目前司法解释的规定,控辩双方都可以提交社会调查报告。但是目前我国并没有在公检法部门形成专门针对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的系统性制度。以我国实践看来,各级共青团的权益部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未成年人保护办公室中具有一定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担任社会调查的工作,他们有相关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有与青少年工作密切相关的工作经验,同时又能保证中立性,公检法部门可以委托其进行调查。还要特别指出的是,2004年社会工作者被载入中国职业标准目录并逐步专业化。社区的一项主要工作职责就是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和监督。随着这个职业走向正轨,社工也就比较适合进行社会调查工作,而且社区在法庭作出判决后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情况有针对性地对未成年犯罪人进行社区矫正。

  3.社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关系到其在刑事诉讼中的身份,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涉及其履行职务的职权保障,决定其制作的调查报告的属性,影响其调查职能的充分发挥。应尽快从立法层面明确界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赋予调查人员等同于鉴定人的诉讼参与人身份,以使调查人员能以正当的名分参加诉讼,独立自主地提出调查报告并接受各方质证。

  三、社会调查开始的时间

  虽然目前在理论和实务界比较热衷于讨论审前社会调查,但是笔者认为,律师和公安机关委托的调查员应当自侦查阶段就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并提交社会调查报告。因为社会调查报告反映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了该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可以作为侦查机关决定是否取保候审以及检察机关作出是否批准逮捕以及是否决定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未成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未成年人的个人背景材料,另一部分是据此提出的建议。个人背景资料包括基本情况和背景情况。个人基本情况指的是未成年人的出生日期、家庭住址、生理和心理情况、性格特点、是否在校读书等情况,背景情况包括走访未成年人的家庭学校、社区以及关系密切的朋友等了解到其的家庭情况、在校表现情况、社区对其的评价以及社会交往等情况,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情况;未成年人的犯罪原因以及实施犯罪行为前后的表现等情况,受害人遭受犯罪影响的程度、对犯罪人的态度以及是否与犯罪人达成了刑事和解等。社会调查报告中应当尽量附有证明这些客观事实情况的相关文件。社会调查报告中的建议部分是指进行社会调查的律师和社会团体中的调查员依据调查的情况向司法机关提出处理该未成年人的建议,主要包括是否应当取保候审,是否应当被不予批准逮捕,是否可以酌定不,是否可以对未成年人从轻、减轻、免除刑罚或者适用缓刑等。

  五、社会调查报告的作用

  在侦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公安机关讯问未成年人和决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适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以及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的重要依据。在审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成为检察院是否酌定不的依据。在审判阶段,社会调查报告可以作为法院决定对未成年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判处缓刑等轻刑的重要参考依据。法院作出裁判后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提供的信息对未成年人进行帮教。在执行阶段,执行机关可以根据社会调查报告采取针对特定未成年犯罪人的矫正方法,尽快消除其危险性,使其成为正常健康的公民。

  家庭情况调查报告范文6

  【关键词】 情感;虐待;对比研究;学生

  【中图分类号】 R 179 R 395.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0-9817(2009)11-0994-04

  儿童虐待(child abuse,CA)是近年来国内外高度关注的问题之一。虐待对儿童的躯体和心理都会造成一定的伤害,受虐儿童的近期表现主要是极度自卑、焦虑、抑郁、自尊降低等,有的甚至有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1];长期可以影响儿童的人格发展,出现一些特质的人格,如人格、边缘性人格等[2]。为了解合肥市中学生虐待现状及其流行特征,笔者根据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对儿童虐待的定义,对合肥市中学生的情感和躯体虐待情况进行了调查,旨在为制定儿童虐待的干预措施提供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抽取合肥市市区5所全日制普通中学;初一、初二各选取12个班级,高一、高二各选26个班级,共76个班级,以被抽取班级中所有的学生作为调查对象,共发放问卷3846份,剔除不符合要求问卷48份,实际获得有效问卷3798份,有效率为98.7%。初中生1133名,其中男生608名,女生525名;高中生2665名,其中男生1326名,女生1339名。平均年龄为(15.42±1.62)岁,主要集中于12~18岁,占99.5%。

  1.2 方法

  1.2.1 调查内容 中学生一般情况调查性别、年龄、年级、是否独生子女、家庭人均收入、家庭类型、父亲文化程度、父亲工作地点、父亲和自己的血缘关系、母亲文化程度、母亲工作地点、母亲和自己的血缘关系、自评学习成绩等级、过去1 a里父母是否有争吵或打架等情况。

  情感与躯体虐待采用Straus[3]编制的亲子冲突策略量表(Parent-Child Conflict Tactics Scales,CTSPC)中的情感、躯体虐待子量表进行调查,包括4个方面:情感虐待、轻度躯体虐待、中度躯体虐待、重度躯体虐待。该量表回顾性调查过去1 a中情感、躯体虐待发生的次数(共分为7级,分别为过去的1 a里发生了1次、2次、3~5次、6~10次、11~20次、20次以上和从未发生);评分标准为过去的1 a里发生了1次为1分,2次为2分,3~5次为4分,6~10次为8分,11~20次为15分,20次以上为25分,从没有发生为0分。

  中学生情感虐待、轻度躯体虐待、中度躯体虐待和重度躯体虐待的操作性定义为:被调查对象自填曾遭受1种或1种以上CTSPC中所陈述的儿童虐待状况,即得分大于或等于1,为发生该种类型虐待;如果得分为0,则为未发生该种类型虐待。

  1.2.2 调查方法 调查员使用统一指导语,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在课堂上独立完成;调查为不记名调查,整个调查过程充分考虑保护学生的隐私。问卷本着自愿原则填写,可以退出;问卷当场发放,答完后由调查员当场收回。

  1.2.3 数据管理与统计分析 采用EpiData 3.1建立数据库,用SPSS10.0进行数据分析,双侧检验,α=0.05。统计推断采用χ2检验和趋势χ2检验。

  2 结果

  2.1 中学生情感及躯体虐待的报告率及年平均发生次数 情感虐待的报告率(prevalence)为81.1%(3082/3798),其中“对你大喊大叫”条目报告率最高,为67.6%;“诅咒你”条目报告率最低,为14.7%。躯体虐待总的报告率为55.1%(2092/3798),其中“用手掌打你的四肢如你的手、胳膊或腿等”条目报告率最高,为34.7%(1319/3798),而“故意用燃烧物或热液体烫你(如烟头或开水)”条目报告率最低,为2.2%(85/3798);轻度躯体虐待的报告率为48.3%(1833/3798),中度躯体虐待的报告率为39.5%(1499/3798),重度躯体虐待的报告率为9.8%(372/3798)。

  情感虐待报告的年平均发生次数为13.8次,其中“对你大喊大叫”条目报告的次数最高,年平均为8.2次;最低的为“说要将你赶走或踢出家门”条目,年平均为 4.0次。躯体虐待报告的年平均发生次数为11.6次,其中“扭、捏、拧或掐你”、“故意用燃烧物或热液体烫你(如烟头或开水)”2条目最高,均为5.3次,“用皮带、木棍或一些坚硬的物体抽打你的屁股”年平均发生次数最低,为4.1次。

  2.2 不同性别中学生情感及躯体虐待的报告率 男生情感虐待报告率为80.5%,女生为81.8%,差异无统计学意义。男生躯体虐待报告率为55.8%(1079/1934),女学生为54.3%(1012/1864),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而中度和重度躯体虐待的报告率男学生(41.2%,11.3%)均高于女学生(37.7%,8.2%),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χ2=4.711,P=0.030;χ2=10.428,P=0.001);轻度躯体虐待的报告率在性别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2.3 不同年龄中学生情感及躯体虐待报告率 见表1。

  不同年龄中学生情感及躯体虐待的报告率不同。情感虐待、轻度躯体虐待、中度躯体虐待和重度躯体虐待报告率在不同年龄间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并且都有随着年龄的增长逐渐下降的趋势,经趋势χ2检验,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值均

  2.4 不同性别、不同年级中学生情感及躯体虐待的报告率 情感虐待无论男生还是女生,高中生的报告率均低于初中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在躯体虐待中,轻度躯体虐待和中度躯体虐待无论男学生还是女学生,高中生的报告率都低于初中生;而在重度躯体虐待中,“故意用燃烧物或热液体烫”初中和高中的报告率在男生和女生之间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其他条目初中生均高于高中生(P值均

  2.5 不同家庭情况、学习成绩中学生情感及躯体虐待的报告率 独生子女情感虐待、轻度躯体虐待、中度躯体虐待和重度躯体虐待的报告率均高于非独生子女,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家庭人均收入不同的学生情感虐待报告率不同,其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其中家庭人均年收入中下等的学生报告率最高,轻度躯体虐待、中度躯体虐待和重度躯体虐待报告率在不同家庭人均收入的学生间差异没有统计学意义。单亲家庭轻度躯体虐待、中度躯体虐待和重度躯体虐待的报告率均高于双亲家庭及其他家庭类型,差异有统计学意义;而情感虐待报告率在不同家庭类型的学生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不同学习成绩的学生情感及躯体虐待报告率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且学习成绩越差,情感及躯体虐待报告率越高,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见表3。

  父亲文化程度不同的学生情感虐待报告率不同,父亲的文化程度越高,情感虐待的报告率也越高,但轻度躯体虐待、中度躯体虐待和重度躯体虐待报告率在不同父亲文化程度学生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母亲在外地工作与不在外地工作的学生情感虐待的报告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家庭中父母发生吵架或打架的学生其情感虐待、躯体虐待的报告率均高于家中父母没有发生吵架或打架的学生,差异有统计学意义。父亲与自己血缘关系不同的学生、母亲与自己血缘关系不同的学生情感虐待、躯体虐待报告率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见表4。

  3 讨论

  1999年世界卫生组织对儿童虐待做了以下描述:儿童虐待是指在相关责任、义务和能力的条件下,各种形式的躯体和(或)精神的折磨、待、漠视、放任、商业的或其他形式的剥削,并导致儿童的健康、生存、发展以及尊严受到实际或潜在的伤害[4]。儿童虐待一直是一个全球问题,危害性很大,虐待对儿童造成的伤害,特别心理创伤往往是灾难性的。有研究表明,1,2次的虐待即可构成童年期创伤性体验,印刻在儿童长时间记忆或潜意识中,有些儿童可出现创伤后应激障碍(post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PTSD)[5]。儿童躯体虐待是导致自杀重要的危险因素[6],而严重的躯体虐待与反复的自杀行为有关[1]。成年胃肠道紊乱和偏头痛也与儿童期躯体虐待有关[7]。因此,加强对儿童虐待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

  目前国内对儿童虐待的测量大部分都使用自编量表,测量的信度和效度受到一定的影响,且各项研究结果儿童虐待的报告率相差较大,难以和国内外的同类研究比较。本次调查选用CTSPC对中学生的躯体及情感虐待进行调查,该量表被众多国外学者用于儿童虐待的评价,我国香港的政府部门也用该量表对儿童受虐情况进行调查。国内一些学者使用该量表对儿童虐待情况进行调查[8-10],其情感虐待分量表Cronbach系数为0.72,躯体虐待分量表Cronbach系数为0.83[9]。

  在本次调查的3798名中学生中,情感虐待的报告率较高(81.1%),高于杨林胜等[10]的报告结果;其差异可能与地区间的差异有关。而Hamarman等[11]认为,儿童情感虐待的含义不明确,从而导致医学和法律方面的定义混乱,如美国各州报告的情感虐待甚至有300 倍的差异。调查显示,合肥市有55.1%的中学生在过去的1 a里受到过躯体虐待,低于杨林胜等[10]对长沙地区儿童调查的结果(62.4%),与香港的结果[12]相近。轻度、中度和重度躯体虐待均低于长沙地区儿童的调查结果,特别是重度躯体虐待,也低于挪威的一项调查结果(18%)[1],但高于英国的一项调查结果(7%)[13]。考虑到本次研究的对象平均年龄比其调查对象的平均年龄高,而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受虐率是逐渐下降的[10],两地结果的差异一方面可能与调查对象的年龄有关,另一方面可能反映的是不同地区间的差异,同时文化背景如种族的不同也会影响躯体虐待的报告率[14]。

  本次调查情感虐待和轻度躯体虐待在性别之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这与我国学者早期的研究结果[15]一致。我国多数研究显示,男童躯体虐待的发生率要高于女童[10,12];一项对成年男性和女性的回顾性调查也发现,儿童期躯体虐待经历男性要明显高于女性[16]。本次研究结果显示,中度躯体虐待和重度躯体虐待男生要高于女生。不同年龄学生情感虐待和躯体虐待的报告率不同,随着年龄的增高,情感虐待和躯体虐待的报告率呈下降趋势。初中和高中的学生情感虐待和躯体虐待的报告率比较,高中生明显低于初中生。

  有研究表明,父亲丧失与儿童躯体虐待有关[17];陶芳标等[18]也指出,单亲家庭是重度和中度躯体虐待的危险因素。本次研究显示,单亲和双亲家庭的学生情感虐待与躯体虐待的发生均有差异,单亲家庭明显高于双亲家庭的学生。虽然国内一些学者认为儿童躯体、情感虐待与是否独生子女没有明显的关联[19],但本次研究发现独生子女更容易受到父母情感和躯体虐待。可能是独生子女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期望值很高,把希望都寄托在子女的身上,加上中国传统的教育方式,一旦子女的表现没有达到自己的期望值时,容易发生虐待事件。香港的一项研究也显示独生子女更容易受到父母的情感虐待[12]。

  在父母亲的文化程度是否会与儿童虐待有关方面,国内学者大多认为它们之间没有明显关联[19,20],本次研究结果与之基本一致,儿童情感及躯体虐待在父母不同文化程度间没有明显差异。有研究显示,居家面积较小的家庭发生躯体虐待的危险性大[10]。本次研究发现,家庭经济条件与儿童躯体虐待没有明显关联。但值得一提的是,经济条件特别差的家庭情感虐待的发生反而要低于经济条件较差的家庭,这可能与家庭中父母在物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更加注重情感关爱有关。

  由此可见,儿童虐待是一个常见问题。为了保护儿童权利,可以在社区和学校开展预防儿童虐待的宣传工作及其相关研究,提高公众保护儿童意识,为受虐儿童提供健康服务。

  4 参考文献

  [1] YSTGAARD M,HESTETUN I,LOEB M,et al. Is there a specific relationship between childhood sexual and physical abuse and repeated suicidal behavior?Child Abuse Negl,2004,28(8):863-875.

  [2] 于宏华,傅文青,姚树桥,等. B群人格障碍与童年期被虐待经历的关系. 中国心理卫生杂志,2006,20(6):388-391.

  [3] STRAUS MA,HAMBY SL,FINKELHOR D,et al. Identification of child maltreatment with the Parent-Child Conflict Tactics Scales: development and psychometric data for a national sample of American parents. Child Abuse Negl,1998,22(4):249-270.

  [4]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Report of the consultation on child abuse prevention. Geneva,1999:29-31.

  [5] DUNCAN RD,SAUNDERS BE,KILPATRICK DG,et al. Childhood physical assault as a risk factor for PTSD,depression,and substance abuse: findings from a national survey. Am J Orthopsych,1996,66(3):437-448.

  [6] JOINERTE JR,SACHS-ERICSSON NJ,WINGATE LR,et al. Childhood physical and sexual abuse and lifetime number of suicide attempts: A persistent and theoretically important relationship. Behav Res Ther,2007,45(3):539-547.

  [7] GOODWIN RD,HOVEN CW,MURISON R,et al. Association between childhood physical abuse and gastrointestinal disorders and migraine in adulthood. Am J Public Health,2003,93(7):1065-1067.

  [8] 许晓君,陈维清,韩珂,等. 广州市初中学生家庭虐待流行现状分析. 中国学校卫生,2008,29(6):515-516,518.

  [9] 沈桃. 婚暴虐生率之初探――以南投例. 中心理生刊(台湾),2006,19(4):331-363.

  [10]杨林胜,赵淑英,尹逊强,等. 家庭中儿童躯体虐待及影响因素分析. 实用预防医学,2004,11(2):242-244.

  [11]HAMARMAN S,POPE KH,CZAJA SJ. Emotional abuse in children: variations in legal definitions and rates across the United States. Child Maltreatment,2002,7(4):303-311.

  [12]TANG CS. The rate of physical child abuse in Chinese families: a community survey in Hong Kong. Child Abuse Negl,1998,22(5):381-391.

  [13]LAZENBATT A,FREEMAN R. Recognizing and reporting child physical abuse: A survey of primary healthcare professionals. J Adv Nurs,2006,56(3):227-236.

  [14]IBANEZ ES,BORREGO J JR,PEMBERTON JR,et al. Cultural factors in decision-making about child physical abuse: Identifying reporter characteristics influencing reporting tendencies. Child Abuse Negl,2006,30(12):1365-1379.

  [15]孟庆跃,刘肖柱,王健,等. 父母忽视、训斥和体罚儿童的频度研究. 中国社会医学,1994(2):44-46.

  [16]THOMPSON MP,KINGREE JB,DESAI S. Gender differences in long-term health consequences of physical abuse of children: data from a nationally representative survey. Am J Public Health,2004,94(4):599-604.

  [17]GUTERMAN NB,LEE Y. The role of fathers in risk for physical child abuse and neglect: possible pathways and unanswered questions. Child Maltreatment,2005,10(2):136-149.

  [18]陶芳标,叶青,SOON-dUCK Kim,等. 青少年童年期反复身体和情感虐待经历及其相关因素研究. 中国学校卫生,2006,27(4):310-314.

  [19]陈晶琦. 391名大学生儿童期躯体情感虐待经历及其对心理健康的影响. 中国校医,2005,19(4):341-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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